这些天,我很高兴,因为终于知道了一些野草的名字。
这些野草都生长在老家。从我第一眼看到人世的绿时,它们便长在家的附近和道路的两边,好像在迎接我似的。等我慢慢长大些,能够走路,发现它们也长在田间地头——这下我就明白,野草们并非永远原地不动,它们的“脚”在于茎的匍匐、种子的扩散和生命的传递,它们可以爬过沟渠,涉过河湾,登上山顶,走到更远更远的地方(人们不敢走的地方,野草们都会去走)。那时候,最远的地方我认为是大海,这些野草也一定会在海水里和海底安家落户,或者随波逐流吧。
但我更希望这些野草永远生长在我家附近、道路的两边和田间地头,不要去漂泊,不要去流浪。
苍耳的种子总是挂上我的裤脚,我最多将它们带往八里外的集市,甚至在半路就摘下它们,丢在田野里。实际上苍耳的种子走得更远,我知道这更有利于苍耳的繁衍生息。如果挂不到衣服上,绵羊不来挂,兔子也不来挂,它们就纷纷跳到河水里,是最小最轻的游艇,驾驭着自己,漂到很远很远,远得我想象不到的地方。正因为这样,在故乡小河的两岸我也经常能看见苍耳默默长大,结出长满钩状刺的种子,而它们却可能来自他乡,一落根便成为这里的孩子。
我的心理是不是有些矛盾?只能说我喜爱生长在身边的野草们,留恋它们而不愿意离别,哪怕它们只是野草。我懂得自己也是故乡的一蓬野草,生下来就跟它们亲近。我并不希望自己口衔美玉而生,让我咬着清甜草茎来到这个青草之乡吧。可是我嘴里什么都没有,很空,很寂寞,很孤单。我需要一些东西来填补我的生命,我需要很多的伙伴,我需要一种稍微宽阔一些的承接,而野草和草地能够很好地做到这一点……
我喜爱野草是天生的,我留恋所经之处的野草是自然的。在野草面前,我是一个赤裸而不觉羞耻的孩子,而在野草之外,我渐渐发现确实是“稍一思索就充满了忧伤和灰色的绝望”。
我喜爱野草,真的像满头秀发的孩子不忍割去缕缕青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