她其实是个顶怕吃羊肉的人。她不喜欢羊肉的那种羊膻味,每闻到,都有要呕吐的欲望。小时家里人曾把羊肉包在饺子里,哄她说那是猪肉饺子,但她,还是隔了一层饺皮把它闻出。
可傅文喜欢吃。傅文说,羊肉肉质最为细腻,暖胃,对皮肤也好。傅文还喜欢吃羊汤泡面,一大碗羊汤泡面,他能吃得精光,连汤也喝了。
她喜欢听傅文说话,喜欢看傅文说话的样子。傅文其实也就一普通男人,但在她眼里,就是与别的男人不一样,特别是他说到羊肉时,眼里流露出的温暖的光芒让她着迷。她认为,他是一个对生活充满热爱的男人。
女人一旦爱上,便变得痴情。她亦是。为了傅文,她一次一次买了羊肉回来吃。第一次吃,她呕吐得恨不得连黄疸都要吐出来。比她小一岁的妹妹在一旁看不过了,气得把羊肉全倒进垃圾筒,说:“姐,你干吗自虐嘛!”她却强打精神,又去买了羊肉回来,笑着对妹妹说:“傻丫头,你不懂,这就是爱。”
她“苦练”的结果,是使自己的味蕾完全丧失了对羊肉的抵抗。傅文再来,她可以亲自下厨,为他煎羊排和做羊汤泡面了。每当她坐到傅文对面,看着自己爱着的那个男人,一口一口吃掉她为他做的羊汤泡面,她内心里,就充满幸福。
这样的爱情,很温暖,像一碗羊汤泡面,冒着暖暖的气息。她以为可以为他做一辈子的羊汤泡面。但一个冬天过去,傅文却提出分手。分手的理由是,他受不了她身上永远不散的羊膻味。“你除了会做羊汤泡面外,还会做什么?”这是傅文最后扔给她的话。
她愣在春天的阳光下。春天的阳光,散发出花朵一样的光芒,暖暖的,像羊汤泡面上冒出的热气。但爱情,却走了。
再认识一个男孩,她的心,已裹在一层茧里面了。男孩却很喜欢她,请她看电影,请她吃饭,请她去唱歌。她的态度不冷不热,每次男孩说什么,她都微笑着点头说好。只是在吃饭时,却固执地只点一种主食——羊汤泡面。男孩见她点羊汤泡面,也跟在后面点。但她分明看到,当他把第一筷子面条送进嘴里时,眉头轻轻皱了皱,随即却恢复常态,很开心地对她说,味道不错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