地铁,呼啸。她不会理会这些,或者等她想理会的时候,她会发现,她根本找不到北。
“当心!”身后突然伸出一只粗壮有力的胳膊,拉开了她,地铁从她面前呼啸而过,她站在黄线的边缘,原来她又不知不觉走过了黄线谁都知道不应该越过的黄线。
“谢谢。”她礼貌地笑了笑。他抽过了她手中的书,“《乱马》?!”她从他的眼神中看到一点惊讶,是的,像她这样的女人,还看《乱马二分之一》的确是有点幼稚。
她拉了拉自己的衣服,理了理耳边的短发,听见自己努力地争辩:“无聊时打发时间的。”
他们就这样认识了,他们的写字楼是同一幢,几年来都不曾遇见,可是从那一天起,他们几乎天天能看见对方。
他开始慢慢知道她的脾气,喜欢看书,喜欢看漫画,特别喜欢看《乱马》,最喜欢的就是那个有点傻气的响良牙,那个像她一样有点路痴的会变小猪的傻孩子。她几乎天天要看这个,捏着这样的故事,她说这样会让她心里好受些。他不敢让她单独出门,除非去她熟悉得不能再熟悉的地方,她可以在他家小区里迷路3个小时,其实她已经去过很多次了,因为她以为那是徐家汇,这样的事太多太多了。他不敢想像,如果没有他,她准备怎么去寻找自己的路。
他可以忍受她迷路,却不能忍受她迷糊,她不能迷糊到连他的生日都忘记,迷糊到两个人的纪念日也忘记,迷糊到他的单位名字都叫不对。她惟一能做的,就是翻译,低着脑袋,有些机械地做着翻译,就算迷糊一点也没关系,毕竟那样的小说,没人会逐字逐句去对照。
她从不表达自己的观点,他包容她,她也微笑着,他斥责她,她也微笑着,他说着事业的成功,她迷糊地听着,他说着近来的失败,她也迷糊地听着。她像个孩子一样,迷失在他的爱情里,或者是她自己画的爱情迷宫里。
他决定要离开她了,他要有自己的事业,他要过他那种充满节奏的生活,他要一个可以帮助他的女人,而不是一个永远迷糊的孩子。
找她分手的那天,就在她家附近的咖啡店,她迟到了半个小时,冲进门的时候,明明看见了他,却还是会绕个远路。他最后一次绝望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