那年,她第三次换工作,办公室就在他的隔壁。
公司集会。其时已是6月天。酒店走廊上盛开的栀子花香气逼人。他说,他们学校也有一棵很大的栀子树:“是清朝年间的吧,粗壮得需两双手臂方能合拢。”她接口道:“是明末的,国家二级保护文物。”他惊诧不已,小公司能遇到校友,几万分之一的概率。她还知道他那时在栀子树下与不同女子的约会,拥抱。甚至接吻。酒宴结束时,他微醉,坚持要送校友回家。他们乘同一辆的士,一手之距。还未到她住处,他已酣睡不醒。先送他回出租房,他倍感歉意,从车窗扔进一张百元钞票:“不好意思。应该我送你的。”像政客口中的“I'm sorry”,非常诚挚也非常虚假的道歉。她收好,夹在书缝。
自此。你来我往,感情便如轻音乐一般在两人之间浮浮沉沉。
28岁的爱情,早已不像校园里那样来得纯粹简单。他们有相同的经济基础。相似的年龄。一大把未知的前途……他感到蹊跷,现代都市观念前卫的她还是处女之身。而她,那一夜只是陶醉地伏在他年轻光洁的身躯上,不让他入睡,听他讲过去的点点滴滴。
他生在广州的一条小巷里,父母早逝,车祸。他靠微薄的抚恤金度日,惟一可依靠的就是奶奶。还有他小学时所走过的路,弯弯曲曲的小巷,最喜欢穿也是他不得不经常穿的校服,他能记得的街坊邻居,孤独忧郁的中学时光,大学里的懵懂情事,他以前的两次工作……是他前半生的全部。她喜欢听这些琐碎的细节。遥远的,于他早已成为先秦先汉,是天涯,模糊无影。她却从来没有过厌倦,如是反复直到于她近如楼下的街市。他以为女人其实都是这样,关注细节。只要她回到他们同居的小屋。她身上总是罩着他宽大的衬衫,两只长袖在胸前打结。像他从后面的抱拥。脚下套着他的拖鞋,几乎整只脚都长长地从前面露出来。她说她小时候习惯了穿爸爸的衣服,其实,她只是想和他更亲近。
在家里,她就像换了另一个人,小猫小狗样腻在他的身旁。没有了工作中独当一面的风风火火。有一点她记得很清楚,那就是,从不涉及自己的从前。他只知道她的现在,她从小到大她的独立,仿佛孤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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